湘学位〔2019〕2号
关于公布2018年湖南省研究生学位
论文抽样检查通讯评议结果的通知
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位授予质量监督,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学位〔2014〕5号)精神,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对全省各学位授予单位2017-2018学年度授予学位或已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了随机抽样检查,共抽检博士学位论文100篇、硕士学位论文500篇。所有抽检论文均送往省外同行专家进行了“双盲”通讯评议。现将通讯评议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讯评议结果是学位论文质量的一个客观评价,是各单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请各单位将学位论文抽检通讯评议结果尽快告知全体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研究生。
二、各单位要围绕研究生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探讨如何有效地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导师水平,强化导师责任主体意识,合理确定导师指导研究生的数量,确保培养质量。
三、对此次通讯评议结果中有“不合格”评价等次(3位通讯评议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价结论为“不合格”)的7篇博士学位论文和41篇硕士学位论文,相关培养单位要对其所属学科和指导教师的研究生培养质量进行重点监控,省教育厅下一年度将继续抽检该导师指导的学位论文。对被评为“存在问题”( 3位通讯评议专家中有2位及以上专家评价结论为“不合格”)的1篇博士学位论文和7篇硕士学位论文,请有关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工作是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一项常规性工作,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分析学位论文抽检结果,根据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监控和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的具体措施,严把学位授予质量关。
附件:1.2018年湖南省博士学位论文抽检通讯评议结果
2.2018年湖南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通讯评议结果
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2019年5月13日
附件:
附件1
附件2